中国电影网讯 6月19日上午,持续了一天半的上海国际电影节“2008年影视作品版权及相关权研讨会”在上海银星皇冠酒店圆满闭幕。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法规司司长才华、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法规司副司长余爱群、中国电影版权保护协会理事长朱永德、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副总干事迈克尔·凯普林格、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及相关权电子商务技术和管理司司长理查德·欧文斯,以及来自美国、西班牙、韩国、中国及中国香港的10位专家和来自全国广播影视系统的120名代表出席了研讨会。
才华在闭幕致辞中用权利、挑战、授权、集体管理、产业和感谢六个关键词对这次研讨会进行了总结。她指出:影视作品是多种艺术的综合载体,版权是复杂的、多面的,正因如此,它才成为过去、现在和未来人们都要不断探索的话题;数字和网络等技术改变了影视版权的生态环境,版权发展与保护既面临前所未有的机遇,也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研讨会上关于合同管理和许可制度的讨论为我们解决实际问题提供了国际视野和经验方法,也为我们如何共同分享版权制度所带来的财富提供了可借鉴的模式;版权集体管理组织的讨论让我们明白:团结起来力量更大;版权创作财富,版权成就产业,版权将成就影视产业,成为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同时,她对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上海国际电影节组委会以及不远万里远道而来的专家、学者、朋友以及百忙中参会的与会代表表示了感谢。
本次研讨会有三大专题:“影视作品制作和发行面临新挑战”、“影视作品价值最大化:合同管理与许可制度”以及“促进全球影视产业发展:保护电影创作者。”
影视作品制作和发行面临的新挑战
理查德·欧文斯首先做了关于“保护影视作品的国际框架: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因特网条约及当前保护影视表演和广播组织的发展情况”的主题演讲。他向与会者详细介绍了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功能、版权的国际法律框架、版权相关权的国际法律框架、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互联网条约以及影视表演和广播组织保护的发展状况。理查德·欧文斯指出,世界知识产权国际条约和框架是影视作品版权的一把保护伞,了解和运用国际条约来加强版权保护尤为重要。从目前的情况看,世界还需要进一步设立新的、完善的相关组织来进行版权保护。
美国维拉·朱利学院电影戏剧和电视系助理教授格利高里·凯普林格以“目前国际影视产业的发展趋势”为题发表演讲。他分析道,“数字革命”促使全球高技术含量产物在各个领域瞬间迸发,一些负面的影响也随之产生——人们可以通过点对点软件分享文件;可以通过网络分享非法下载的音乐。格利高里·凯普林格指出,用户没获得发行权就任意通过互联网共享并传播音乐、电影甚至软件,这一行为深深伤害了每一个参与电影制作、音乐制作和软件开发人员的心,随着数字技术的发展,影视作品在高度繁荣的同时面临着巨大的挑战,因此版权维护成为亟待解决的核心问题。
面对影视侵权行为的猖獗,中国是如何构建相关的法律制度体系的?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刘春田指出,中国1986年颁布民法通则,1991年实施著作权法,并加入了保护著作权的主要国际公约和世界贸易组织,由此形成了影视作品的法律保护体系。但是,由于影视作品创作过程和创作手段较为复杂,加上现代科技突飞猛进的影响,特别是随着对影视作品相关利益的追逐,影视作品法律保护有许多新问题需要面对。刘春田认为,法制建设需要重点关注维护产业链的利益平衡、加快集团管理组织和行业协会的建设、发挥民间力量等几个方面。在权利人、传播人、公众利益之间必须建立有效调适的合理平衡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