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电影协会赞成国会知识产权资源立法举措
《知识产权资源和机构优先法案》对美国那些依赖知识产权的企业而言是一个好消息。近日,该法案又取得了重大进展,美国国会小组委员会——美国众议院司法委员会法院、互联网和知识产权分会——对该法案投了赞同票。
美国电影协会主席兼CEO丹·克里克曼(Dan Glickman)赞许了美国众议院司法委员会法院、互联网和知识产权分会在推动此次立法进程方面起到的带头作用。该立法将保护美国的企业、工人和消费者的利益。

美国电影协会主席兼CEO丹·克里克曼
丹·克里克曼表示:“知识产权是许多美国企业和产业活力的源泉,它能保持经济的强大。我们非常感激Conyers和Berman主席以及Smith和Coble代表,感谢他们为加强执法措施所作的努力。”
克里克曼指出,单独就电影产业这一领域而言,盗版让国内外发行人和零售商等每年损失180亿美元,并导致10多万人失业。
《知识产权资源和机构优先法案》强化了知识产权民事和刑事法律,确保了美国联邦执法拥有大量的必需资源。根据该法案,白宫内设立了知识产权局,全球也派驻了新的国际执法代表。该法案将有待众议院司法委员会的投票意见。
2007年12月13日,众议院负责法庭、因特网和知识产权事务的小组委员会就《优先法案》举行听证会,支持之声占绝对上风。“反假冒与盗版联盟”和“美国电影协会”等社会团体亦对此持支持态度。“盗版和假冒活动致使美国娱乐行业蒙受巨大损失,每年丧失近37万个就业机会。《优先法案》将通过强化执法工作来提高这一公共政策的重要性,这是对盗版和假冒等犯罪行为的宣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