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文化艺术类
19?商业演出类
重点企业标准:
1?有相对固定的出口渠道,意向演出费在每场3000美元以上;
2?拥有一个或以上演出产品的海外经营代理权,产品有独创性,具有较高的艺术水平和国际市场开发前景。
20?商业艺术展览类
重点企业标准:
1?年出口额20万美元以上,有相对固定的出口渠道;
2?拥有一个或以上展览产品的海外经营代理权,产品有独创性,具有较高的艺术水平和国际市场开发前景。
21?游戏产品
重点企业标准:
1?年出口额60万美元以上,有相对固定的出口渠道;
2?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体现中华文化特色,具有国际市场开发潜力。
22?美术品
重点企业标准:
1?年出口额10万美元以上,有相对固定的出口渠道;
2?拥有一个或以上美术品或者艺术家作品的海外经营代理权,具有国际市场开发潜力。
23?乐器
重点企业标准:
1?年出口额100万美元以上,有相对固定的出口渠道;
2?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具有国际市场开发潜力。
24?工艺品和手工艺品
重点企业标准:同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