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文件
广发[2007]52号
广电总局关于印发《农村数字电影发行放映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广播影视局、文化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广电局,各省、直辖市广播影视集团、总合,各电影集团、电影制片厂(公司)、电影院线公司、电影发行放映公司,华夏电影发行公司,总局电影数字节目管理中心、中国电影科研所、电影技术质量检测所、中影新农村数宇电影发行有限公司、中国电影器材公司:
为加快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建设,规范农村数字电影发行放映工作,现将《农村数字电影发行放映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七年五月二十五日









